2016年8月12日,副队长王续祥、安质部科长罗汉华在十一处经理田安家、副经理薛鹏的陪同下,到夏县禹王村和水头村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。该项目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(水利部分)山西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10标段。
在项目部,检查组对施工工地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,重点查看了安全生产情况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,对施工现场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(钻机传动防护罩等)、特种工持证上岗、工人安全帽的佩带,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情况、设备的接地保护、三级配电、一机一闸一漏等进行了全面排查。同时,询问了工伤保险缴纳和高温防暑用品准备等情况。
检查组要求项目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发现的问题,必须高度重视,要按规范及时整改,提高安全防患意识,长抓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,并在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,加快施工进度。(冯晓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