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管就是厚爱,提醒就是爱护。可一些党员干部却不把组织提醒当回事儿,有的心不甘、情不愿,认为小题大做、多此一举;有的“左耳进,右耳出”,听了半天,大脑一片空白;有的当面“好好好,改改改”,过后依然“重复着昨天的故事”。
显而易见,近日媒体报道的湖北省某厅直属中心一把手李某就属于第三种类型。他在纪检组函询提醒后,书面表示“自己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并立即改正,现已将车停放在公共停车场,再也没有公车私用了”,却依然不知止、不收敛,继续违反规定公车私用,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免职处分,实属咎由自取。
给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的机会,是我党坚持的一贯方针。1942年2月,毛泽东同志在《整顿党的作风》中提出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,强调“揭发错误、批判缺点的目的,好像医生治病一样,完全是为了救人,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。”毫无疑问,组织谈话提醒就是一种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的有效方式。
组织对出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拉拉袖子、扯扯领子,意在警示知纪明纪、知错改错,达到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式的警示效果,实际上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爱护。就党员干部而言,接受组织提醒就是爱自己,认真对待组织提醒,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,察己省身,见贤思齐,及时扫扫思想灰尘、除除不良习气、正正错误言行,无疑是明智的选择。反之,把组织谈话提醒当儿戏,藐视纪律权威“顶风上”,人前说一套,人后做一套,枉费组织的良苦用心,放着阳光大道不走,偏是“一条错道走到黑”,只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“李某们”就是最好的例证。
金无足赤,人无完人。党员干部也是人,同样会犯错。犯了错误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知错不改,依然如故,更可怕的是组织提醒了,却并不当回事儿。讳疾忌医病难治,固执错误不可救。医生指出身上出现的病情,开出了药方,就要遵照医嘱,及时诊治,如果不看或不及时看,小病可能拖成大病,甚至发展成顽疾。同样,组织指出了存在问题,作出了要求,就要认真对待,立行立改。
党员干部只有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,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,常怀为政之德,常去非分之想,常省平日言行,筑牢思想防线,严守纪律规矩,做到“从心所欲不逾矩”,才会减少犯错的机会,远离违规违纪的危险。如若身上有了缺点、出了毛病,一定要正确对待组织提醒,放下包袱、轻装上阵,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爱护和信任,重获群众的支持和拥护。(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:孟庆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