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秦始皇一统六国到满清王朝的土崩瓦解,中国历经了长达两千多年的漫长封建社会。其间政权更迭繁复,或生灵涂炭,或盛世太平。荀子有言“观往事,以自戒,治乱是非亦可识”,纵览世事变迁,俯察治乱兴衰,我们总能深刻地感受到,政治上的清明廉洁与否,是维系整个封建政权兴衰存亡的关键。因此,反腐倡廉也就成了各封建王朝治理国家、巩固政权的共同主题。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清醒地认识到,除了内在的培养各级官吏的廉政素养外,还应外在的采用严刑峻法对贪官污吏加以惩治,甚至形成了渐为完备的官吏考核、选任以及监督的有效制度。这三个方面,可以说,就是封建统治者“反腐倡廉”的最主要的措施。虽然有着其不成熟乃至消极的一面,但其中蕴含着的廉政思想和吏治经验对现时仍有许多值得“鉴戒”的地方。
在这“反腐”点上,历朝历代莫过于制定采用严刑峻法了。法家的创始人管子就认为“法者,天下之大道也”,而严法反腐的典型例子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了。这位贫民出身的皇帝历经寒苦,对世间的人情世故要比一般人体味得深刻得多。为震慑官吏的腐败行为,朱元璋“刑用重典”,颁布《大明律》,之后更是制定了一系列更为严酷的刑律。据史记载,明代仅酷刑就有数十种之多,诸如族诛、凌迟、挑筋以及宫墨刖等等,此外,朱元璋自己还发明了不少令人发指的极刑。可见,朱元璋对官吏腐败的深恶痛决。当然,朱元璋“刑用重典”也只是通过杀一儆百,“意在使人知所警惧,不敢轻易犯法”,以重典为手段,其目的还是教育各级官吏和百姓民众,使全国的臣民畏法、守法,最终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,维护政权。
反腐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对官吏的严密监察了。
最早的监察专员应该是刺史了。西汉武帝时,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,汉武帝为每州亲自指派一名刺史,并给于他们相当大的权力,以对所辖地区的地方官员进行考察监督。武则天、朱元璋都曾鼓励民众赴京告奸,鼓励打小报告,从某种意义上讲,这种承认民众拥有监督制约官官府的权力,本身就是一种进步。还有唐代的魏征犯颜直谏,明代中后期的东西厂特务机构,这些都是各个朝代对官吏监督的不同方式。
而在监察制度建设上,做得成绩突出的还得算朱元璋了。在中央,设置了与六部品秩相齐的都察院,这可是一个集组织、纪检、公安、司法于一身的特设机构,在地方,建立了御史巡按制度。 “巡按则代天子巡狩,所按藩服大臣,府州县官诸考察,举劾尤专,大事奏裁,小事立断。”正是在这种制度和机制下,监察官吏成为明朝政坛上一支活跃的重要的政治力量,涌现出不少优秀的监察官员。如洪武时期御史韩宜可劾丞相胡惟庸;嘉靖时期给事中吴时来,御史王宗茂、邹应龙劾内阁首辅严嵩、严世藩父子;天启时期左副都御史杨涟劾“九千岁”大太监魏忠贤,都是明代监察官弹击奸恶中最著名的事例。
接下来说说“倡廉”。儒家历来推崇廉政,所谓“大臣法,小臣廉,官职相序,君臣相正,国之肥也。”所以,中国古代的吏治中,特别强调“廉者,政之本也”,因而也就形成了丰富的廉政思想。
在封建社会,国家的治乱兴衰与最高统治者有着直接的关系。唐末的罗隐曾列出了明君的四大标准。第一,仁德的标准。罗隐认为,君主之所以高贵,不仅在于君主的地位和权力,更重要的是君主的仁德,君主不仅是政治权力的代表,而且应该是道德的表率。第二,奢与俭的标准。他认为,只有节俭的君主才能节制私欲,实行德政。第三,敬与慢的标准。“以敬理国则人和,以慢理国则人殆'。第四,用贤的标准。君主的个人能力是有限的,必须依赖贤臣的辅佐才能致治。从根本上讲,在这种封建君主专制下,君主自身的素质就成了整个国家廉政建设的保证。
“吏不廉平则治道衰”,因此对官吏的廉政教育尤为重要。首先在官吏的考核选任上,各个朝代都很重视考核内容和选士的标准。从察举制考核“孝廉、廉吏”等科,到九品中正制的“举贤良方正”等等,都十分强调官吏的廉政素质的培养。以科举制为基础的文官选拔制度也是古代官吏选任的一大创举。在这种考核的过程中,封建统治者始终都在给官吏灌输着为官廉洁清明的思想。如克己奉公,慎独自律;又如廉洁守正,淡泊物欲;再如提倡节俭,反对奢侈。正是如此的廉政文化熏陶,历史上不乏清正廉洁的官吏。岳飞“文臣不爱钱,武臣不惜死,天下太平”的信念;范仲淹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的胸襟;清代廉吏于成龙,三国淡泊宁静的诸葛亮,宋代青天包拯等等。
封建王朝的“反腐倡廉”是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,这是由其专制主义的制度本身决定的。我们应当去其糟粕,取其精华,为我党新时期严惩腐败行为,倡导廉政文化提供借鉴,内外兼治,完善社会主义法治,加强民主监督,最终在全社会形成廉正清明的良好氛围。(焦大东)